1.行政许可流程:当事人申请→承办机构受理调查并提出办理意见→乡镇政府分管副职审批→重大事项经乡镇政府集体研究后,由第一责任人或委托分管副职批准→乡镇政府组织实施(涉及初审的,按程序上报相关单位)。
2.行政处罚流程:承办机构受理调查并提出办理意见→乡镇政府分管副职审批→重大事项经乡镇政府集体研究后,由第一责任人或委托分管副职批准→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3.行政确认流程:当事人申请→承办机构受理调查并提出办理意见→乡镇政府分管副职审批→重大事项经乡镇政府集体研究后,由第一责任人或委托分管副职批准→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4.行政强制流程:承办机构受理调查并提出办理意见→乡镇政府分管副职审批→重大事项经乡镇政府集体研究后,由第一责任人或委托分管副职批准→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5.行政裁决流程:当事人申请→承办机构受理调查并提出办理意见→乡镇政府分管副职审批→重大事项经乡镇政府集体研究后,由第一责任人或委托分管副职批准→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6.行政征用流程:乡镇政府分管副职提出处理意见→经乡镇政府集体研究后,由第一责任人或委托分管副职批准→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7.行政救济流程:当事人申请→承办机构受理调查并提出办理意见→乡镇政府分管副职审批→重大事项经乡镇政府集体研究后,由第一责任人或委托分管副职批准→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8.行政监督流程:乡镇职能部门或政府分管副职提出启动检查、调查意见→经乡镇政府集体研究后,由第一责任人或委托分管副职批准→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9.行政公开流程:当事人申请(依职权主动公开的无需当事人申请)→由乡镇政府办公室提出行政公开建议→涉及保密审查的报县保密局或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第一责任人或委托分管副职审核批准→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10.其他行政行为流程:当事人申请(主动办理事项无需当事人申请)→承办机构提出处理意见→乡镇政府分管副职审批→重大事项经乡镇政府集体研究后,由第一责任人或委托分管副职批准→乡镇政府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