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
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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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医保自费多少可以统筹?

一、儿童医保自费多少可以统筹?

标准 医保支付比例 个人自付比例 统筹最高 支付金额

一级医疗机构 200元 60% 40% 14880元

二级医疗机构 300元 50% 50% 12350元

三级医疗机构 600元 40% 60% 9760元

举例:假设参保居民李某2008年在城镇居民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住院一次,本次住院花费共30000元。且用药及诊疗项目属于“三个目录”范围。其中超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5000元由个人自付,剩余的25000元,剔除一级医疗机构的200元起付标准后,按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应负担的比例60%计算,统筹支付金额为14880元(为本年度统筹最多可支付的金额),而此次住院李某个人应负担15120元。如同一年度内多次住院(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当然地方不同医院不同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也不同,上面只能做为参考

二、医保自费和统筹什么区别?

1、所有人不同:医保统筹基金的所有人是全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所有人是参保人本人。

2、基金构成不同:统筹基金实现基金共济,来源是各单位给员工缴纳的医保费用部分;而个人账户资金主要来源参保人员自己缴纳的费用和单位缴纳的部分费用。

3、报销范围不同:医保统筹支付是用来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费用、一些化疗透析等治疗费用等大额费用;而个人账户用来购买药品、门诊费用、统筹支付后需要个人承担的部分等小额费用。

三、杭州医保自费累计多少可以统筹?

累计1000元可以统筹

1、起付标准:在职人员1000元,企业退休人员300元,其他退休人员700元,建国前老工人2010年7月1日起不设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

a、三级医疗机构:在职76%,退休人员82%;

b、二级医疗机构:在职80%,退休人员85%;

c、其他医疗机构:在职84%,退休人员88%;

d、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职88%,退休人员92%。

四、苏州医保卡自费多少后开始医保统筹?

你好,苏州医保卡必须自费满600元才能报销。 不需要去社保局报销,你这要在医院门诊看病或在有医保定点的药店买药时把医保卡给他们刷卡,用多少钱就付多少钱,等累计满了就可以按比例报销了。

五、东营市医疗卡自费多少走统筹?

东营市医疗卡2000是自负段,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使用。统筹账户不是个人的,是医保基金。超过自负段后,每个人享受的医疗保险,都由医保基金直接与医院结算。

六、amh自费还是医保?

AMH虽然很重要,好多公立医院也都逐渐在接受,但是检查项目目前还没有进医保是自费的。

七、福建省医保自费多少开始统筹?

医保消费900元才可以启动统筹。

1:所谓统筹是社保的一个报销限制,每年因为住院或者发生特定疾病,超过一定额度的治疗费用,就不是按照百分之多少报销了,而是由这个所谓的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2:门诊在用完医保卡里的钱以后,自己掏钱满600就开始统筹支付,就是以后买药品或化验检查费按比列自己支付部分,其他社保局直接报销的(即统筹部分)

八、为什么可以医保统筹却不能自费?

医保统筹里有余额医保统筹里有余额,个人账户里没有余额,所以可以医保统筹,不能自费

九、苏州医保卡自费600后怎么统筹?

苏州医保卡自费600后,统筹的方式是通过医保政策的规定来实现的。根据苏州市医保政策,自费部分超过600元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统筹:1. 医保报销:苏州医保卡持卡人可以将自费部分超过600元的医疗费用,提交给医保部门进行报销。医保部门会根据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将一定比例的费用返还给持卡人。2. 补充医疗保险:若持卡人拥有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将自费部分超过600元的医疗费用提交给补充医疗保险公司进行报销。补充医疗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将一定比例的费用返还给持卡人。3. 医疗救助:若持卡人符合苏州市医疗救助的条件,可以向医疗救助部门申请救助。医疗救助部门会根据持卡人的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情况,给予一定的医疗救助。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统筹方式可能会根据苏州市医保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持卡人及时关注相关政策的更新和通知。

十、住院医疗费统筹加自费不够总费用?

医保卡缴费出现余额不足的情况,需要将剩余部分缴纳现金。由个人账户支付的部分是由个人承担的,不参与报销,只有超过起付线,并且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项目才予以报销。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五条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和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购药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核算,不得相互挤占挪用。

第二十七条 参保人员工作单位变动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随同转移。不具备转移条件的,可以一次性发给本人。参保人员死亡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终止,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转给合法继承人。没有合法继承人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入统筹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