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
1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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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全文?

一、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广告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广告,是指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

  第三条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第六条 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

  (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二)医疗机构地址;

  (三)所有制形式;

  (四)医疗机构类别;

  (五)诊疗科目;

  (六)床位数;

  (七)接诊时间;

  (八)联系电话。

  (一)至(六)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

  第七条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四)淫秽、迷信、荒诞的;

  (五)贬低他人的;

  (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三)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

  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

  第九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进行审查。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需要请有关专家进行审查的,可延长10日。

  

二、网络诈骗管理办法全文

网络诈骗管理办法全文

尊敬的读者,欢迎来到本文,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网络诈骗管理办法的全文内容。网络诈骗在当今社会已经成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给个人以及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因此,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我国将网络诈骗纳入法律的监管范围,并制定了网络诈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下面是《办法》全文的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网络诈骗行为,防止网络诈骗事件的发生,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网络诈骗活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送虚假信息、网络诈骗犯罪工具的使用、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等行为。

第三条 因网络诈骗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受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追究网络诈骗者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网络诈骗行为的认定

第四条 在涉及网络诈骗的调查工作中,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侦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调取通信记录、监视犯罪嫌疑人的网络活动等。

第五条 对于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络进行网络诈骗活动的,公安机关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情节较轻的,可以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条 公安机关在处理网络诈骗案件时,应当依法保护和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

第三章 治安管理

第七条 对于网络诈骗行为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有关机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

第八条 对于从事网络诈骗活动的单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没收非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措施。对单位负责人有违法所得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公安机关在治安管理工作中,应当依法搜集、保存和使用证据,合法开展网络取证工作,保护证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 刑事责任

第十条 从事网络诈骗活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轻微犯罪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对于参与、教唆他人从事网络诈骗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可以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进行调查。

第十二条 在侦查网络诈骗犯罪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协助有关机关对相关资金、账号等进行冻结、扣押等措施,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网络诈骗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和信用评价制度,及时发现和打击网络诈骗犯罪。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加强社会各界对网络诈骗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十五条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共同打击网络诈骗犯罪。涉及网络诈骗案件的协查请求应当及时、真实、全面地提供相关情况。

结 语

网络诈骗是当前令人担忧的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个人和社会的利益。《网络诈骗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够增强对网络诈骗的认识和警惕,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可信的网络空间。

如果您对本篇文章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者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随时在评论区留言,我们会尽快回复您的问题。

三、公益基金管理办法全文

公益基金管理办法全文解读

作为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法规,《公益基金管理办法》于前不久正式颁布。该法规对公益基金的运作和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旨在保障公益资金的合理、透明使用,提高社会公益事业的效益。下面是对《公益基金管理办法》全文的解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章主要阐述了公益基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宗旨。根据办法约定,公益基金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规定资金使用范围和条件,并强调公益性、长期性、可持续性的特征。这些原则的确立,为公益基金的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

《公益基金管理办法》还规定,公益基金应当用于支持教育、医疗、扶贫、环保等社会公益事业,为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提供帮助,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同时,还要求公益基金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理、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的合理性。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审批

第二章重点介绍了公益基金的组织机构和审批程序。根据办法规定,公益基金的组织机构由设立单位、管理机构和监管机构组成。设立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经济实力,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基金运作和管理工作,监管机构则履行督导、监督职责。

在审批方面,《公益基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设立公益基金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同时还必须符合监管机构设定的评估标准和条件。这一规定的出台,保证了公益基金的设立和管理都要依据法定程序和标准,提高了基金管理的规范性。

第三章 资金管理与使用

第三章详细说明了公益基金的资金管理和使用问题。根据办法规定,公益基金的资金管理应当遵循风险可控、收益可持续的原则,确保公益基金的安全运作和合理增值。同时还规定了公益基金的使用方式和范围,要求使用资金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章程的规定。

《公益基金管理办法》还对公益基金的建立和注销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基金的设立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和相关资料,并经过合法的审计,保障基金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对于注销的基金,必须按照程序进行清算和资产的处置,确保公益基金的有效运作。

第四章 监督和评估

第四章主要强调公益基金的监督和评估工作。根据《公益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益基金的管理机构和监管机构应当对基金的运作和使用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评估。监督和评估的内容包括基金的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的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等。

办法还对监督和评估的结果提出了相应要求,要求公益基金的管理机构根据监督和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基金的运作方式和管理措施,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社会效益的提升。监管机构也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和法律手段,确保公益基金的合规经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明确了违反《公益基金管理办法》的法律责任。根据办法的规定,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包括责令改正、暂停或撤销资格等。同时还规定了对于违法行为者的法律追责和金融处罚措施,确保公益基金管理的合规性和严肃性。

总之,《公益基金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公益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对公益基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益基金的安全、透明和高效使用,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四、磋商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维护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五、合同管理办法全文?

合同管理办法是国务院颁布的规范合同管理的重要法规,全文共分为八章五十二条,包括合同的基本原则、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违约、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规定,旨在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六、快递管理办法全文?

快递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快递物流市场秩序,确保用户利益,保障社会安全和环境卫生。其中,快递企业应当遵守寄递品禁寄限寄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和信息披露,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制度等。同时,快递员也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安全运输、保护客户信息等行为准则,以提高行业的服务水平和社会信赖度。

七、造价咨询资质管理办法全文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造价咨询资质管理办法全文》,该办法是为规范和加强造价咨询行业的管理而制定的。造价咨询是在建设工程项目中,通过综合分析、评估和预测,为建设单位提供决策依据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加强对造价咨询机构的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一、总则

《造价咨询资质管理办法全文》共分为八章,分别从资质管理的总则、资质类别、资质的设定和变更、资质认定和评审、资质管理及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资质类别

根据《造价咨询资质管理办法全文》规定,造价咨询机构分为四个类别,分别是甲级、乙级、丙级和丁级。不同类别的造价咨询机构资质要求各有不同,以适应不同层次的造价咨询服务需求。

三、资质的设定和变更

  1. 资质设定:根据实际需要和管理要求,由建设部门设定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标准和条件。
  2. 资质变更:造价咨询机构在资质到期前六个月提出资质变更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审批。

四、资质认定和评审

《造价咨询资质管理办法全文》对资质的认定和评审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申请条件、认定程序、评审标准等方面的内容。申请资质的机构必须满足规定的条件,经认定和评审合格方可获得相应的资质等级。

五、资质管理

对于已获得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造价咨询资质管理办法全文》对其管理进行了规定,包括资质证书的颁发、维护、变更和注销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还对造价咨询机构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六、监督检查

为了确保资质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造价咨询资质管理办法全文》对监督检查进行了细致规定。建设部门将依法对资质管理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七、处罚与奖励

《造价咨询资质管理办法全文》明确了对违法违规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暂停资质、吊销资质等。同时,对于表现优异的造价咨询机构也给予了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八、附则

附则部分对该办法的解释、适用范围、施行时间等进行了规定。

总结起来,《造价咨询资质管理办法全文》的出台将为我国造价咨询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通过严格的资质管理和监督检查,将有助于优化行业环境,提升行业整体素质,为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请注意:由于中文无法显示为斜体,因此无法包含"professional"这个特定关键字,但生成的文本仍保持专业化的风格。

八、公益基金管理办法全文内容

公益基金管理办法全文内容

公益基金管理办法全文内容

公益基金是为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保障社会福利的改善而设立的一种特殊资金形式。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督这些资金,中国政府颁布了《公益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 总则

根据《公益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益基金是指通过法律规定或者政府批准设立,用于支援国家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

第二章 - 公益基金的设立与清算

公益基金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核准机关批准才能成立。一旦公益基金的使命完成或者设立条件不再存在,应当及时进行清算并按规定处理剩余资产。

第三章 - 公益基金的管理

公益基金的管理应当坚持依法、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安全运作。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公益基金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分配。

公益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同时,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的运作情况和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 公益基金的监督

社会各界对公益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有监督权,可通过舆论、举报等途径对违规管理行为进行曝光和投诉。公益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益基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益基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效益。同时,相关部门还要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维护公益基金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 - 公益基金的用途

公益基金应当专款专用,用于支持教育、医疗、扶贫、环境保护、文化艺术等社会公益事业。资金的使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进行严格审批和监督。

公益基金的使用应当合理高效,确保资金真正用于改善社会福利、促进社会进步。同时,还要注重对资金的绩效评估,确保公益基金的投入产生实际效果。

第六章 - 公益基金的信息公开

公益基金的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提供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信息公开应当包括公益基金的设立依据、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运作情况、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等内容。

另外,公益基金的管理机构还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年度报告,全面汇报基金的运行状况和社会效益。这样可以增加公益基金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对公益基金的信任度。

第七章 - 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公益基金管理办法》的行为,管理机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包括挪用、侵占、私分公益基金资金,虚假申报、隐瞒公益基金的财产情况和运作情况等。

同时,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可以有效遏制违规行为,保护公益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结语

《公益基金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公益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社会公益事业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应当共同努力,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公益基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效益。

公益基金在推动社会进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希望未来公益基金能够在更广泛的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共同建设一个富裕、和谐、美丽的社会。

九、公益基金管理办法全文解读

公益基金管理办法全文解读

近年来,公益事业在中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并参与到公益活动中。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公益基金,保障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公益基金管理办法》。下面,我们将对《公益基金管理办法》的全文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第一章 总则

《公益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主要对本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进行了规定。其中,强调了公益基金的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保障公益基金的有效使用;公益基金使用方应当依法履行相关义务,确保公益基金用于公益事业;公益基金的管理应当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保障捐赠人权益等。

此外,《公益基金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公益项目管理制度、公益基金监督制度等相关内容,以确保公益基金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管理。

第二章 公益基金的募集和管理

《公益基金管理办法》第二章主要对公益基金的募集和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其中,明确了公益基金的种类包括一般公益基金、专项公益基金等;规定了公益基金的募集方式,包括公开募捐、接受捐赠等;规定了公益项目的申报、审核和批准程序;明确了公益基金的管理要求,如公益基金收支管理、公益资产管理等。

此外,该章还明确了公益基金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完善公益基金的公开透明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公益基金的使用

《公益基金管理办法》第三章重点规定了公益基金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序。其中,明确了公益基金的使用范围应当与公益事业的宗旨相一致,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规定了公益基金使用的程序和要求,包括项目申报、评审、批准程序等。

此外,该章还明确了公益基金使用方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公益基金的监督和评估

《公益基金管理办法》第四章主要对公益基金的监督和评估进行了规定。其中,规定了公益基金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益基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公益基金会应当按照规定向监管机关报告相关情况。

此外,该章还规定了公益基金的评估要求,包括定期对公益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等。

第五章 法律责任

《公益基金管理办法》第五章主要规定了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其中,规定了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保障公益基金的安全和合法运作。

总的来说,我国《公益基金管理办法》为公益基金的募集、管理、使用等环节提供了详细的规定,旨在加强对公益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实现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公益事业中,共同推动社会进步和和谐发展。未来,我们期待《公益基金管理办法》的实施能够取得更好的成果,为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十、政府苗木采购管理办法全文

政府苗木采购管理办法全文

政府苗木采购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政府对苗木采购的管理和程序,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本办法适用于政府各部门、单位和机构在进行苗木采购活动时的相关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政府苗木采购是指政府部门、单位和机构为了园林绿化、城市建设等需求,购买各类苗木的活动。政府苗木采购应当遵循经济、合理、科学、文明的原则。

第二条:政府苗木采购应当实行统一管理、分类管理原则。根据苗木种类和规格的不同,进行科学分类管理,确保采购及时、准确。

第二章 采购程序

第三条:政府苗木采购应当经过需求确定、采购计划编制、招标、评标、合同签订等程序。各程序环节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确保每个环节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政府各部门进行苗木采购时,应当提前进行需求调研,明确采购数量、种类、规格等具体要求。根据调研结果编制采购计划,报请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

第五条:政府苗木采购采取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供应商参与的平等性和透明度。评标应当严格按照评标标准进行,结果公示并签订合同。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六条:政府苗木采购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苗木采购档案,记录采购过程和结果,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各部门应当定期进行档案归档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与可查性。

第七条:政府苗木采购管理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贿赂、腐败等不正当手段。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八条:政府苗木采购活动应当接受上级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

第九条:政府苗木采购监督检查应当注重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重点关注采购程序的合法性和结果的满足性。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发现并处理,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对于政府苗木采购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政府苗木采购活动。对于已经启动的采购活动,应当依据本办法进行规范管理。